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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图例面板默认是收起的,在地图工具栏中可点击展开。在颜色、大小和形状上拖入字段后,会自动生成图例,且每个图层会分别生成不同的图例显示在图例面板上。
(2)可在图例中,点击显示/隐藏对应范围的内容。
(3)在组件属性中可设置每个图层中的图例是否显示。
5.2 框选
(1)在地图工具栏中,可以点击 框选 ,选择想要重点查看的区域数据。
- 每次框选只能针对某个图层上的地图要素进行选择,不同同时框选多个图层。每次框选只能针对某个图层上的地图要素进行选择,不能同时框选多个图层。
- 支持的框选操作类型:点选、矩形、圆形、多边形和手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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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在框选后的查询数据窗口中,如果需要对当前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探索,可点击 进入透视分析模式 和进入即席查询模式 和 进入即席查询模式 ,详情可查看 :进入透视分析模式 。
5.3 回到中心点
当缩放或平移地图后,希望一键回到初始效果时,可在地图工具栏中点击 回到中心点。 回到中心点。
5.4 放大缩小
点击地图工具栏上的 + 和 - ,可以放大、缩小地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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缩放级别:GIS地图缩放时,每放大一级或缩小一级,宽高都会等比放大或缩小一倍,不同缩放级别对应的瓦片数分别:1 → 1*1、2 → 2*2、3 → 4*4......n → 2^n-1 * 2^n-1,所以每一级缩放,效果会差别比较多,并且无法做到出现0.几的缩放级别。
3、图例是否显示
每个图层中的图例,可在组件属性中设置是否显示。
7 更多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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